房车出游遭遇高价停车费,宁波这家旅游纠纷“共享法庭”支招调和! |
分类:合同文书 时间:(2022-04-25 13:53) 点击:296 |
高唐律师讲解案情日前,上海的万先生趁着假期,开着自己的房车,带一家老小来到余姚某景区游玩。游玩结束后,万先生将房车停在了景区停车场,准备就地过夜。当天晚上,万先生借用了停车场内的部分桌椅用于家人就餐。期间,万先生突然发现自己的房车快没电了,在遍寻停车场后发现既没有充电桩,也没有找到停车场工作人员。随后,万先生自行通过**停车场公共厕所内的充电设施为房车进行了充电**。 第二天上午,万先生在准备驶离停车场时,景区停车场的员工要求万先生支付费用100元。面对“涨价”的费用,万先生十分不解。 景区表示,万先生一家在过夜时,擅自使用了停车场内的部分设施,且万先生还私自通过停车场内公共厕所给自己的房车充电,这100元包含了停车费、电费、设施使用费等服务费用。 万先生则表示,停车场公示牌显示,大型车收费标准为20元/辆,自己理解因为房车的特殊性,停车费会有所提升,但停车场应该给出一个合理的收费依据。 游客投诉,“共享法庭”支招调和 双方因停车及服务费问题发生争执,万先生因着急返程无奈支付了100元并索要了5张面值20元的停车费发票,之后拨打了余姚市旅游投诉热线,投诉停车场乱收费问题。随后,*景区通过*余姚法院旅游纠纷“共享法庭”向法官咨询。 法官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后表示,经营者在提供有偿服务过程中,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,并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价目表,禁止随意加收费用。同时,就越来越多的房车出行现象,建议完善景区房车接待和服务能力,做到明码标价。 在收到法律意见后,景区向万先生返还了不合理收费。万先生在收到投诉反馈后,也为余姚旅游纠纷高效处理机制予以点赞。 能动司法,助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如今,房车出游日益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。虽然这起纠纷已经顺利化解,但如何才能在日后避免此类纠纷呢? 为此,余姚法院建议余姚市文广旅体局、发改局物价部门及相关景区属地乡镇街道,尽快研讨并对房车停车及服务制定标准和收费依据,完善停车场内与房车配套的充电桩、补水站等服务设备,并有计划地对景区管理人员开展普法宣传,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,助力推进余姚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。 为及时有效化解旅游纠纷,切实保护游客权益,维护旅游市场良好秩序,春节期间,余姚法院旅游纠纷“共享法庭”实行法官线上值班,为来余姚游玩的游客及景区提供法律帮助,为余姚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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