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卖客户信息锒铛入狱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22-03-30 10:02) 点击:140 |
高唐律师刘公珍为您带来一篇关于出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情 2021年3月至7月, 被告人黑某某利用自己在怀远县某街道经营中国联通营业厅便利,未经他人允许,出卖公民个人实名制注册的手机号用于下载或注册“京东”、“抖音”、“快手”等软件,非法获利11945元。案发后,被告人亲属退赃人民币10500元。案件审理过程中,被告人黑某某缴纳罚金12000元,怀远县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。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推进,智能化手机网络已成为生活的新空间、交流合作的新纽带。在此背景下,公民个人信息的价值日益凸显,而信息的收集变得更加便利、隐蔽,且在不同主体间转移的过程中,也更容易被泄露,甚至可能成为精准诈骗的重要工具,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已成为一个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规定,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,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单位犯前三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,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,不得非法收集、使用、加工、传输他人个人信息,不得非法买卖、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信息。2021年11月1日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正式实施。该法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制度,明确法律责任,提醒大家不要贪图小利,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