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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唐县律师刘公珍为你讲解关于医疗纠纷知识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22-01-18 11:50)    点击:227

高唐县律师刘公珍为您普法:

一、关于医疗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

1、医疗纠纷属于民事纠纷,被告住所地法院具有管辖权。

2、相关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
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
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、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,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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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医疗纠纷如何进行处理

1、医疗纠纷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,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。

2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
3、相关法律依据: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,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;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,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
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,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,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。调解时,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,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。

经调解,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,制作调解书,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;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,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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